海棠书屋 > 穿越小说 > 剑行战国之霸主崛起 > 第二十七章: 各国的战争准备,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
    第三阶段:各国的战争准备

    此时各国(梁国、秦国、齐国、韩国、荆国)的军力兵力均已经达到战国时期的顶峰,各国历经十余年的休养生息,没有经历大规模战争,各国人口膨胀。特别是梁国、秦国、韩国土地资源极其紧张,内部生存空间有限从而摩擦加剧,迫使梁国、秦国、韩国不得不以求外战,进行扩张宣泄压力;或者通过战争伤亡,减小部分青壮带来的生存压力。

    特别是梁国、秦国、齐国、韩国以梁武卒、秦锐士、齐技击、韩精兵制度,完成了从古典奴隶兵役制度向封建职业耕战兵团的体系,军事水平一跃成为战国时期的第一集团。但同时这些制度的基础都是建立在夺取新的土地之上,领有战功的士兵需要土地得到分封,成为自耕农,而只有夺取新土地才能分封给这些有功之士。

    在这个时期的战国,如果一个国家对外战争战败,导致没有收获国土,那么这个国家会越打越穷;反之一个国家对外战争战争战胜,那么这个国家会越打越强。这也是战国时期,各国热衷于征战混战的背景。这不仅是君王们的义务(古书曰: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;君王的义务,就是维持国家祭祀及对外征战),而且是内部底部民众的一致需求,是来自内部人口膨胀造成土地资源紧张的压力导致的需求。跟欧陆各国数百年战争的起因一模一样,而此时战国大部分都已经成功转型为军国一体的国家。仗剑取犁,是各国获得阳光下对土地有自由行动的一致权利!

    以梁武卒为例:

    “梁武卒装备精良,皆以重装步兵为主,《荀子?议兵篇》说:“梁之武卒以度取之,衣三属之甲,操十二石之弩,负矢五十,置戈其上,冠胄带剑,赢三日之粮,日中而趋百里。中试则复其户,利其田宅。”意思是说士兵披上三层重甲(内外三层防护服或者就是重甲的别称)和铁盔,能开十二石之弩(一百二十市斤为一石),每人背五十只弩矢,拿着长戈或铁戟,腰带利剑,携带3天的作战粮草,半天能走一百多里。梁武卒的人员选拔及其严格,能成为梁武卒一员,所享受的福利待遇是很优越的。故而,梁武卒都是强悍的精兵,战斗力可以说是首屈一指,成为当时世界上步兵最为精锐和彪悍的军队。

    虽然梁武卒的训练很艰苦和选拔标准非常挑剔,不过一旦成为武卒就能享受优厚待遇。首先要保证“武卒”分得百亩的土地,在获得土地之后“武卒”不仅要承担兵役的责任,更需要自行负担军事装备和服役期间后勤物资。“武卒”制设立之初,正是奴隶土地所有制向封建制度过渡时期,所以获得土地的“武卒”获得较高的经济地位,同时解除了与奴隶主的人身依附关系,“武卒”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。同时,国家对入选的武卒给予很高的物质待遇,免除武卒全户的徭役和田宅税。武卒凭军功获取更高的爵位,享受更好的待遇。通俗地讲,梁武卒是一支具有优秀身体条件、精良军事装备、过硬军事技能和巨大物质刺激的部队,从实体到精神,其强悍的程度均是当时其他军队所不能比拟的。”

    梁武卒的低级奴隶炮灰士兵,凭借战功可以摆脱奴隶身份,获得土地与爵位,这个律例迫使“士兵勇于敢死”或者“士兵欺于敢死”已经执行了百年。同样的法律,秦国规定的更加细致详尽,对军功不吝赏赐,计有军功二十级。

    秦人为奖励军功,依律商鞅规定,凡行伍中人,不论出身门第,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。即便是秦国的宗室也是这样。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,不得拥有爵位。

    禁止私斗。商鞅认为,在战场上士兵为国家而战奋勇杀敌,是应当的;乡里打斗,为私而斗于国无力。禁止私斗,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十分严厉的处罚。因此王子乔仗剑行于列国,问剑于海内群雄,却唯独未踏入秦国。

    同时秦国的士兵“能得爵(甲)首一者,赏爵一级,益田一顷,益宅九亩,一除庶子一人,乃得人兵官之吏。”对阵时斩“甲士”(敌军的军官)一个首级或者爵首一名,可以获封一级爵位公士,并给田一顷、九亩宅基地,可以有一个仆人,自己能出任军队的吏员。斩杀的首级越多,获得的爵位就越高。证据是敌人的人头(首级)。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,作为证据。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“甲士”首级,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。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,也可以转为平民。杀敌人五个“甲士”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。打一次胜仗,小官升一级,大官升三级。秦人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导致了秦国在整个战国时期格外好战成性。

    各国在战国时期痴迷于战争行为,战争的锣鼓喧嚣响彻海内,战争这个名字已经不仅仅是手段或者目的,因为各国已经如同饮鸩止渴,根本停不下来的节奏。而赵国、燕国、荆国战争的动力少一点,因为赵国、燕国北面有匈兀、突发人大量的土地可以用来游牧或者农耕,而匈兀、突发人生产力方面极其落后,亟需先进生产力、组织结构的帮助,提高生产力。荆国的南方、东方更是一片广阔可以开拓。秦国、齐国都其实有新的领土在西面、东面,可惜两国的眼光只是紧紧盯住中原一隅。

    在丹阳、蓝田之战后,赵国、燕国的确大规模开始北伐,夺取了匈兀人、突发人的大量领土。匈兀人不得不被赵国打的北撤,有的游牧部落、族群甚至闻风丧胆加入赵国阵营(楼烦、林胡、白羊等),听候赵武灵王的差遣。而燕国则是在未来十几年对突发人年年蚕食,更是一举攻灭了突发人的辽河卑始王朝王庭,拓地三千里。荆国荆庭则是加紧了向东方越呉两国故地的迁徙。

    而梁国、韩国困于其他荆、秦、赵、齐等诸多大国之间,众多国家挤在中原的狭小地盘,根本动惮不得,内部稍有动静动荡波澜,就会被各邻国如同放大镜一样对待。这使得梁国、韩国不得不如同恶狗对周围强邻一样虎视眈眈,警惕万分,更是时不时的呲牙咧嘴露出不好惹,惹了也要咬你一嘴毛的面孔。造成梁国、韩国的外交政策是谁强跟谁一起抢,谁弱就一起欺;你一露出欺负我的样子,我就吹哨子,喊人结盟打你的典型街头无赖风格。

    而荆国的兵役制度却依然停留在靠荆国各大贵族统领直辖精兵,出兵打仗的春秋套路。因为荆国物产富饶,人口虽然膨胀,但是土地资源依然能够承受,因此对兵役改革没有强烈的需求。特别是吴起变法损害了各大贵族的利益,让这些贵族时间虽然过去近百年,但仍然对变法耿耿于怀。

    因为荆悼王去世,荆国贵族趁机发动兵变攻打吴起。贵族们用箭射伤吴起,吴起拔出箭逃到荆悼王停尸的地方,大喊:“群臣叛乱,谋害我王。”贵族们在射杀吴起的同时也射中了荆悼王的尸体。荆国的法律规定伤害国王的尸体属于重罪,将被诛灭三族。荆肃王继位后,命大臣令尹将沾有血迹现场收藏的箭杆一一甄别,判定叛乱贵族。凡是参与射杀吴起同时射中荆悼王尸体的人全部处死,受牵连被灭的贵族的有七十多家(牵连三族)。

    吴起变法的主要内容:

    1.制定法律并将其公布于众,使官民都明白知晓。

    2.凡封君的贵族,已传三代的取消爵禄;停止对疏远贵族的按例供给,将国内贵族充实到地广人稀的偏远之处。

    3.淘汰并裁减无关紧要的官员,削减官吏俸禄,将节约的财富用于强兵。

    4.纠正荆国官场损公肥私、谗害忠良的不良风气,使荆国群臣不顾个人荣辱一心为国家效力。

    5.统一荆国风俗,禁止私人请托。

    6.改“两版垣”为四版筑城法,重修荆国国都郢(今湖北省江陵市西北)。

    吴起变法,虽然对于荆国国力大有增长,却对荆国贵族们是大害。荆肃王选择性的继承其中某些已经有成果的变法,其他部分则被废止。同时荆国仰仗兵器之利,高技术的弓弩、洞庭云梦小雷泽的犀甲、更有禾越方国的钢铁兵器对其他列国的技术压制,特别是国力雄厚足以弥补战争损耗,故对兵役制度改革的推动心不是强烈。荆国大小贵族依然占据着军队的主流。

    齐国也是物产富饶,东有鱼盐之海、西通六国,商业及其发达,盐海之利行销六国。“齐市”人潮涌动,车水马龙,号称“挥汗如雨”。此时有文赞曰:“齐,天下之强国也。宣王,天下之贤王也。地方四千里,带甲数十万,车千乘。粟支五年,栗腹以百万之众,此霸王之资也。”

    齐国虽然人口膨胀,但齐国此时的土地资源还能够承受。齐国兵役改革路线的眼光紧紧盯住心腹大患的梁国,按照梁国的梁武卒部分进行了改革。又齐国国力雄厚,他们规定:选拔的勇士可为“勇爵”,杀敌一人,赏金八两,类似现在的雇佣兵,故齐国技击之士个人战斗力虽强,但不能持久。但同时也可略见一斑齐人的财大气粗。

    各国的局势真是应了这一句名言: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,国势如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。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