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穿越小说 > 一些小史 > 第九十七章我叫高欢
    公元496年,高欢出生在阴山主山峰大青山脉,父亲很不靠谱,高欢出生之时,喝得烂醉,在情妇那里厮混了一夜,第二日醒来,变成了鳏夫,妻子韩氏产后大出血,还未看亲生儿子一眼,在仓促之间离开了人世。一个终日沉浸在吃喝嫖赌中的男人做出了一个很靠谱的决定,他把襁褓中的儿子托付给了自己的女儿,怀朔镇狱队长尉景家里。

    高欢祖籍河北,祖父高谧是北魏重臣高允是同族兄弟,为河北汉家高门世族,官至侍御使因为酒醉误事,被发配到北魏边境兵镇怀朔镇郊力,便举家迁移至此。

    自北魏入主中原以后,帝国中心向南部迁移,北方的柔然不再是帝国征讨的军事重点。为了抵御柔然的屡次侵犯。帝国便在平城以北设定六个军事重点。分别是怀朔,武川,抚冥,柔玄,沃野和怀荒,事物的存在在于它的价值。帝国的初年,是以征伐掠夺财富为主,六镇地处阴山山脉隘口,构成一条向北的军事防线,是北方的畜牧业和农业区。帝国征战的士兵和马匹粮草大多出自六镇,可以毫不夸张的说,六镇在北魏之初是帝国的心脏地带。是帝国四处征伐的力量源泉,所以历任皇帝都将一批批鲜卑和汉族的豪门精英遣派至此,战争时期,军人是时代的宠儿。对普通的军人来讲,战争不是四处扩张,也不是什么爱国情操,只是为了生存,以命相搏,获得富贵,有埋骨沙场,白骨朝天的,就有使奴唤婢,封妻萌子的。六镇士兵屡次随皇帝出征,征伐四方,为帝国开疆扩土,获得大量的财富和举足轻重的地位。但是潮起潮落,花开花谢,太阳西下,万物皆是祸福相依,波浪起伏。人类生存的疆域总是有限的,战争的目的是为了长久的和平,随着汉化的深入,农耕文明取代了农牧文明,帝国的中心向南部转移,帝国的财富来自通过战争获得的土地和一片果园,而非四处征战的掠夺,生存状态决定生存地位,没有了战争,依靠战争存活的六镇居民只有听天由命,自生自灭。朝廷视此地为弃子,自然将那些无人的庸碌之辈派遣至此,这些人来到六镇,利用手中的权势,收敛财富,霸占大批良田。镇民们只有依靠贫瘠的土地,穷苦过日。大多的强者只会看到弱者的无能,而不会同情其悲惨遭遇。短视的帝国统治者将大批的囚徒,作奸犯科者发配至此。和当地平民混杂而居。当日笑傲苍穹,征讨四方的骄傲且血统高贵的鲜卑勇士竟沦落到与囚犯为伍,其心境自是可想而知!贫穷,尚武,不公正,藐视,这些集结在一起,如同威力巨大的炸药,时刻等待着那改天换日的震天一响。而上天此时甚合天意的将混世魔王高欢送到了人间,来到了这里,一切都是这样的完美和合乎逻辑。

    高欢虽身为汉人,却出生在拓跋族的龙兴之地敕勒川。父亲配军身份的纨绔子弟,整日混迹于强盗扒手罪犯之中,不务正业,高家日渐衰落,高欢自小穷苦,却磨练了他坚韧不拔的性格,生活的凄苦和草原的瑟瑟寒风如皮鞭和铁锤般磨砺着他的灵魂。使他成为一个残忍嗜血,心胸宽广的领袖战士。

    高欢长大以后,相貌英伟,让女人一见倾心,身上散发出来性格魅力可以让男人誓死相随。天生的才能可以透过神态,举止,谈吐显现出来,散发出一种独有的人格魅力,打动人心。

    爱情之所以伟大,是因为它可以多彩多姿,影响你的人生,继而影响历史。

    娄家是世代居住在怀朔镇的鲜卑,娄提时期家境便开始富裕起来,到了娄内干这一代,因立有军功,拜为司徒,生有一女,名叫娄昭君。年方二八,早已到适婚年龄,因娄氏大族,昭君容貌甚美,便屡有富门大家慕名而来,向昭君提亲,昭君相貌脱俗,也很有主见,不合心意,誓死不嫁。那日的清晨,阳光明媚,她想着心事,出得城来,忽然心头一动,她转过身来,向城头看去,如同千百年前前世的灵魂记忆复苏,阳光下的俊美的身影如同在她心里栖伏多年走出来一般

    “啊,这不正是我的丈夫吗?”

    她顾不得少女的娇羞,喃喃自语。

    爱情悄然而至,她便不顾一切,叫唤贴身奴婢,稍作准备,前去寻得那人住处,并亲自上得门,替自己求亲。

    高府家徒四壁,不见一丝油烟,但是昭君却似视而不见,娇羞的向心上人行了一礼。

    “奴家娄昭君,见过这位公子,敢问公子贵姓?”

    谦卑有加,已将眼前人当作自己的未来人。

    “在下高欢,也见过这位小姐。”

    高欢应道,心中却是疑惑,去打眼细看,此女富贵装扮,面容娇秀,体态端庄,身材丰润,重未曾见过却又好似旧时相识。

    “奴家昨日曾梦见一神人说奴家的夫君将至,奴家按梦中所引前来找寻,却遇见公子。”

    北国民风开放,女子地位甚高,昭君虽觉腼腆,但天生的识人跟意志力让她坚定此人必将成就大事。

    “姑娘厚爱,我也很是欢喜,只是家中无钱,拿不出彩金,怎好去姑娘那里提亲”

    高欢说道,他无钱读书,也不晓礼让,心中暗想,此女虽不是天香国色,却也娇羞可人,我家虽是高门出身,却已落魄,若娶得此女,也是件美事,便也不去客气,只将心中所虑说出来。

    那姑娘听得是婉转一笑,羞涩又得体的看他一眼,便转身而去。正在高欢不解时,一个婢女走了进来,身后跟着几个壮汉,端着几个大盘。上面堆放着许多的金帛,那婢女对他恭敬的行了一礼,声音清脆,却饱含敬意的说道

    “姑爷,这是我家小姐叫奴婢转交给姑爷的。”

    “阿,阿,那就多谢你家小姐了,你便与她说,我过几日选好了日子,就去她家提亲。”

    高欢笑着说道

    “不,不,姑爷,我家小姐嘱咐了,今日便是黄道吉日,让姑爷即刻前去提亲。”

    那婢女连忙答道

    “这个,那好吧去就去,就今日。”

    高欢笑道。

    原来娄家父母早已放话,穷小子若要娶自家闺女,需得拿出千万彩金。可是他们做梦也未曾想到,有人会让自己的女儿倒贴。当高欢拿出聘礼,一文不少的交在娄内干手中时,娄内干大惊失色,穷小子怎会拿得出如此多的礼金。无奈有言在先,娄家一诺千金,昭君顺利的成了高欢的妻子。新婚之夜,夫妻二人颠鸾倒凤,肆意发泄着青春的荷尔蒙,搂着妻子光滑洁白的身体,初尝女人美好的高欢,握住妻子的柔荑,在那娇美的容颜上亲亲一吻,笑问道

    “我如此贫穷,昭君为何委身下嫁?”

    “我有人间梯,夫君却能借此上青天。”

    昭君笑道,把头埋进丈夫宽广的胸膛,鼻中嗅着浓浓的男人气息,心中幸福的无以复加,女人的幸福大多数取决于那初见时的惊鸿一瞥。性格和见识决定了一生的悲喜。

    “好,高欢一定不负夫人所望,夫人那匹战马可是为高欢所备”

    高欢轻抚着妻子那散着淡淡清香香的乌亮长发,朗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正是,有了战马,夫君便是一队之主了”

    昭君轻声笑道。

    “夫人,我也不与你客气,我想使这些钱财去结交各方豪杰,不知夫人意下如何。”

    高欢试探的问道,毕竟是新婚宴尔,作为赳赳男儿,他不喜揣摩女人的心思,不知妻子品性,虽是男子汉大丈夫,对妻子也需有相应的尊重。

    “妾身一尽所有尽归夫君,大丈夫当以天下事为重,何拘于钱财粪土,妾身愿一生追随夫君,破窑或是高堂,妾身终身不悔。”

    穿过无尽黑夜你用明灯照亮了我的前路,你用一双慧眼在茫茫人海中寻到了我。那遥远的呼唤叫醒了我们前生的记忆,在那漫长的历史星河中,我们携手共游,书写我们自己共同的华丽篇章,在那璀璨的星海中,你像天使般依偎在我身边,共同面对这星河中的波涛汹涌,你永远美丽的笑容常驻在我脑海里,给我力量和安宁,今生我们遵守着彼此前世的约定,成就着我们彼此的传奇。

    命运之神就是这样的神奇,它有点石成金的魔力,天堂和地狱只在它一挥手之间。好似没有任何的规律,轻轻地来了或似轻轻地走了,高欢转瞬之间便有了自己的第一匹战马,他也是鲜卑军人按照鲜卑的规矩有马匹者,可为一队之主,他立刻便由一名普通的士兵成为一名队主,更重要的是,借助妻子家族的势力,他进入六镇的中级军官阶层,结交了一帮有本事的朋友。美丽的妻子为他打开了一扇窗,他化身一只苍劲的雄鹰,冲天而起,迎接着属于他的搏击长空的辉煌岁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