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大王别逗了 > 第六十七章 便宜旅馆被随意征伐
    叫刘易斯的不一定是外国人,也可能是土生土长的汉族。

    就像他看到的这个人,姓刘,名易斯,父亲姓刘,母亲姓易,还有邻居姓斯……

    取这个名字,是他母亲的意思,所以大家都怀疑他母亲崇洋媚外。

    直到刘易斯的母亲跟着一个外国人跑了,大家才都恍然大悟,十分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。

    邻居伤心地搬走了,刘易斯跟着父亲相依为命,后来考上了大学,又因为打架被开除,已经好久没有见过了。

    现在,刁斯文就跟着这样一个人,穿街过巷,渐渐走到一个僻静小巷里。

    看着刘易斯鬼鬼祟祟的样子,刁斯文也跟着有样学样,缩头缩脑地跟着他走,注意不让人发现。

    他比刘易斯有先天……不,后天的优越条件,那就是视力听力超强,还有直觉相助,即使隔着好远,也不会跟丢,更不会被前面的刘易斯发现。

    僻静小巷,刘易斯走到一个院落前面,看看附近没人,翻墙跳了进去。

    “附近没人”当然是个错觉,刁斯文紧跟着走过去,爬上墙头向里面张望。

    一眼就能看出,院子里是个小旅馆,非常便宜的那种,透过窗户就能看到各个房间里面简陋的家具陈设。

    刘易斯蹑手蹑脚地走到一个窗户前面,趴在窗玻璃上,向里面偷看。

    刁斯文好奇地翻墙过去,跟在他身后走到窗前,伸头向里面看。

    两个人贴得很近,几乎就是前胸贴后背的距离。不过刘易斯看得太专注,居然没有注意到后面来了个人。

    刁斯文只向窗户里面看了一眼,立即就瞪大了眼,眼珠子差点掉出来。

    “这,这是……”

    旅馆房间里的美女,正在仰天颤声悲吟,满脸潮红,却还在喘息尖叫:“再,再快些,啊啊啊啊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,不能看了!嗯?为什么挪不开眼珠?”

    骑在她身上的帅哥,高大英俊,动作威猛,容貌陌生,可以确定从来都没有见过。

    两个人都没穿衣服……这是废话,如果穿了衣服,那就没什么可看的了。

    啪啪的声音十分激烈,从屋里一直传到窗外,俊男美女似乎也不在乎被人听到,刁斯文就注意到隔壁间的旅客似乎正在把耳朵贴在墙上,一脸的兴奋神往,手还在下面进行一些不可描述的动作。

    刁斯文当然不会这么没品,双手一动没动,只是仔细观摩,分析,学习,归纳,整理……反正是在做着一些有益身心的高品位的事。

    看着那女生娇艳欲滴的快乐面孔,刁斯文叹了口气,目光不可控制地向她下面看去,每一根……细节都没有放过。

    趴在窗前的刘易斯看得太过专注,痛苦地颤抖起来,泪水也模糊了视线。

    耳边传来了低沉的歌声,悠悠扬扬,飘飘荡荡,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。

    “汗湿了额前头发,

    声音早已嘶哑,

    眼神迷醉享受着噼噼啪啪……”

    “感情是用来谎撒,

    不论错对真假,

    便宜旅馆床上被随意征伐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熟悉的歌声,刘易斯颤抖着,不自觉地接唱了下去,声音低低的,像是在自语:

    “暗恋着青梅竹马,

    尽管从小长大,

    穷挫矮丑确实是形容不差。

    此刻她别人胯下,

    易斯只能刀塔,

    独对夕阳心疼地稀里哗啦。”

    回过头,刘易斯静静地看着刁斯文,低声吟唱:

    “从一个人的胯下转移到另一个的胯下,

    这就是她婚前的青春年华,

    刁斯文都是这样,

    吃的是残羹剩饭,

    做的是爱情里二手的备胎。”

    刁斯文脸一黑,很想揪着他问问把自己编进歌里是几个意思。

    可是看看窗里兴奋快乐尖叫中的美少女,还是叹了口气,决定不再跟他计较。

    他的手按在刘易斯的肩膀上,语重心长地唱道:

    “易斯你不要怕心爱姑娘被人糟蹋,

    做备胎也可以玩出个优雅……”

    声音一合,两个人配合默契地低声合唱:

    “姑娘她心中的残渣,

    已被人玩残,

    才寻找易斯成家,

    是很好想法。”

    唱到这里,两人相视一笑,恩仇互泯,莫逆于心。

    却是笑中含泪,坐看沧海桑田,感慨万千。

    两个人的恩怨说起来话长,从高中时就是同班同学,还为了姑娘打过架——当然只是误会,双方对对方的青梅竹马都没有追求的想法。

    不过刘易斯自认为吃了亏,因为刁斯文看过他心爱姑娘沐荷儿的身体。

    至于看她身体的细节,就跟今天的一样……一样……一样……

    从中学甚至更早的时候,沐荷儿就是个浪荡少女,不知交过多少男朋友,当然,这里面绝对不包括刘易斯。

    就像林仙儿不肯轻易舍身给阿飞一样,可以在背地里有多少面首,一夜夜和他们玩得多疯狂,就是要保持与阿飞的纯洁感情,一点多余的身体接触都不能有。

    就连刁斯文也被沐荷儿撩过,当然在马叶冷漠的目光注视下,刁斯文坚定地守住了自己的本心,没有被她撩上。

    结果刘易斯就和他打了一架,在沐荷儿的煽风点火下。

    不打不相识,两个人成了朋友,进而是铁哥们。还一前一后跟踪过沐荷儿,在同一个……呃,是不同的旅馆,看到了相同的情形,除了房间里的男主角不是同一个人,其他情况都差不多。

    刚才唱的这首歌,就是当年刘易斯喝得大醉时,唱给刁斯文听的。

    当然歌词和现在稍有不同,也不知道是谁做的词曲,让刁斯文暗自怀疑刘易斯是不是将来会成为一个天才歌手——在街上流浪要饭的那种。

    当然他现在混得也不见得就比流浪歌手强。听说上了大学又因为沐荷儿和人打架,被开除,现在在什么地方给工头搬砖,挣钱养活自己。

    虽然是老友重逢,他乡遇故知,可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。

    因为在他们面前的窗户里,便宜旅馆房间中,正在上演“洞房花烛,日!”,

    可怜刘易斯拼命苦学,终于金榜题名,却被屋中的女生所累,一生前途付之春水东流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刁斯文突然诗兴大发,做了一首新诗:

    “久旱逢甘雨,

    他乡遇故知。

    洞房花烛日,

    金榜题名时。”

    果然是千古名诗。

    能有这一首诗作,刁斯文可以笑慰平生了。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