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根据了解,去河边取水,最近的基本上有三条路。
左右两边都有猛兽,根据王重的推测,应该是属于一些猛兽的领地。
而中间这条直线的路,是没有猛兽的。
但,这不代表安全。
因为这条路上,有好几个大蜂窝。
王重不知道那是什么品种的大蜂,但既然这条路没有猛兽,说明猛兽们都是被大蜂吓跑的,能吓跑猛兽的大蜂,恐怕不简单。
幸好,他是个兽医,从小在农名伯伯那里学过一些非专业的农业知识。
他知道,蜂群和猛兽一样,领地意识很强,一般的距离是三十至五十米左右被视为自己的领地。
一旦有人或者其它生物经过蜂巢,就会被侦察到,暴躁的蜂群就会攻击。
因此哪怕是现代社会,有人若是无意经过蜂巢,都会受到攻击,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。
根据国内研究报告,每年马蜂蜇人致死的数量,是毒蛇咬人致死的20多倍,可想而知马蜂多么凶残。
这个世界的人还没研究出网布这些东西,所以要想把自己全身遮住,那是不可能的。
但是对王重来说,他有办法。
遇到蜂群,在没办法用布料遮住自己的时候,应立即趴在地上,缓慢爬行。
原因很简单,马蜂一般不会攻击较矮,行动迟缓的物体。
这……就是王重的办法。
一路走来,这里除了参天大树之外,树丛里面还生长着很多娇艳欲滴的花朵,一群大蜂正在这些花朵中飞来飞去。
“哑女,学我趴在地上。”已经看到大蜂了,王重扭头提醒道。
哑女很奇怪木头为什么这么做,但还是趴在了地上。
王重开始爬行,一边爬一边道:“哑女,我知道你心里很奇怪为什么这么做,我告诉你,这些大蜂一般不会攻击矮的事物,知道吗?不过这个办法你记住,千万不要说出去。”
说着,王重继续朝深处爬去,蜂群越来越多,让王重诧异的是,这里的大蜂个子很大,这要是蛰在人身上,恐怕只需几个就能蛰死人。
好在,和王重猜测的一样,这些超级大蜂只是盘旋在他们的头完,角竟然将滚烫的羊肉汤往大鸟身上扔了过去,幸好大鸟躲得快,也仅仅是手臂被热水烫到了。
“啊………不要,阿大,疼……”
大鸟捂着手臂痛苦惨叫着。
“这是给你的教训,明天你给我去石场干活。”角说完,进了茅草屋。
王重看的目瞪口呆,这可是毒蘑菇,角只是疼了一会儿就好了,这是体质太好的缘故么?
这一次,王重算是真的认识到这个世界的人体质确实好的出奇。
不过这次,他一半的目的已经完成了,大鸟这家伙被开水烫伤,这些日子蹦跶不了了。
运气好的话,他搞不好会因为伤口恶化而死。
第二天,大雨终于来了,荒奴们终于不用担心去丛林里取水了。
之后,王重和荒奴们平静的生活着,转眼间,又是三年过去。
这一年,王重五岁了,再也不是三岁小孩了。
也就是这一年,王重正式被大牙安排进了去采石场干活。
而哑女,这一年也九岁了,虽然小,但是却出落的亭亭玉立,脸蛋秀气,而且还很能干,心灵手巧。
好多勇士看到她,都忍不住问大牙,哑女换一只羊,卖不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