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时我正在读初中,蓝湛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,我决定要用优秀换来她的注意力。平时她经常向我问数学题目,所以他们经常在一起讨论问题。

    而且我的成绩变得很棒,人也很勤奋,除了学习外,做得最多的就是训练篮球和成天叫嚷着减肥,我其实不是很胖,人比较高,有1米6了,只比一般男生矮一点点,不过穿了运动鞋,就显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自从和蓝湛同班后,我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,原本每次放假都睡到中午才起来的我竟然会在7点起chuang去跑步,去买那些祛痘啊,美白的洗面奶,坚持练一下午的体育...

    终于老天不负有心人在坚持了好久之后,效果亮瞎了所有人的眼睛。

    现在的我已经看不到原来的傻傻的圆圆的印记了,现在的我,变白了,也变帅了,更瘦了,因为较高,所以显得身材更修长。

    即便有了明显的效果,我并没有停止,反而每天在加大训练量,有一个人,一直都陪在我身边,我想变白就陪我白,想变强就陪我改变,就是我的好同学—蓝湛。

    虽然蓝湛不相信我可以赶上美男子的步伐,但他还是在陪我疯!

    外表变了,内心也变的更加渴望知识了。以前每天一下课就趴在课桌上休息,现在却在做练习题,以前看着都头疼的数学题,现在似乎也没有那么难过了,可能这就是有明星效应!

    随着对学习的用功,成绩再上升,慢慢稳定在了全校前三,体育成绩也在不断上升。

    就这样,伴着对未来美好的期望,我和蓝湛一起踏入了初三,初三的生活紧古而充实,每当感觉累的好像坚持不下去了,只要一回到自己房间,看着满墙的偶像,就会瞬间满血复活,许多人对我的改变都不看好,因为抢走了他们一直仰望的位置!所有人都批判着他们俩!他们说好要一直陪着对方!

    可是上天却给他们开了一个玩笑,蓝湛明显感觉到身体不适,开始不停得流鼻血,时不时会晕倒。

    但我一直不去医院检查,在这天的周末,我拖着蓝湛去医院检查,结果去吓坏了他们——白血病!而且已经严重到必须马上住院治疗,等待合适的骨髓移植!

    医生给蓝湛的父母打电话。蓝湛住进了这班医院,我请了一天假,来陪着蓝湛,病房里充刺着消毒水的味道,两人久久沉默,最终还是蓝湛开了口“对不起,不能陪你了,以后不能陪你一起了!”

    “没事,你好好的,一定会有合适的骨髓的!一定会!”可能是眼睛进沙了,我眼眶红了,我扬起头,极力的想把泪水逼会眼睛,可还是没出息的流了下来。

    蓝湛也红了眼眶,“没事的,我会好好的,我还没陪你追林正英呢...”终于还是忍不住,大哭起来,两个人哭成一团。

    半响,蓝湛嘶哑着声音说“对不起,以后可能只有你孤军奋战了,你要加油!”

    我抹了抹眼泪“你放心,我会的!我等着你回来!”

    一天时间很快过去,我告别伤痛,平复心情,回到学校,开始孤军奋战,这时的我比任何时候都还要拼命!

    每天我都一个人吃饭,一个人走路,一个人训练...什么时候都只有一个人。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了期末考试前,考前学校专门放了两天假给学生放松心情。

    这两天,我都在蓝湛的病房里窝着,看着蓝湛越来越瘦,脸越来越惨白,心里痛得要命,这两天里,不知哭了多少次,每次都躲在厕所哭!害得蓝湛以为我得了频尿症。

    我只能变着法来逗我,“你现在都不用去减肥了,都有身材,真羡慕!”我故作羡慕的样子,“是啊,现在都不用减肥了,以前天天想着减肥,现在瘦了,反而不希望瘦了。”我在这照顾蓝湛两天了,该回学校读书了。“我走了,等我上完课再来看你。再见!”“嗯,加油!”

    期末考试如期而至,而我也正常发挥着,暑假也到了,一个好消息砸在了他们头上——已经找到和蓝湛匹配的骨髓了!在暑假里就要做手术!暑假刚开始蓝湛就进了手术室,我和蓝湛的父母在手术室外焦急的等待了十个多小时后,手术终于结束了,“手术非常成功,好好调养身体,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到第二个学期,蓝湛就没在这个学校读书了。12岁的我很喜欢和我的同学蓝湛玩,但当时已经11岁的蓝湛因为父母工作原因,要搬走,蓝湛走之前告诉我“你不要喜欢别人,我会回来找你的,等我!”可年幼的我却只有隐约的记忆。只有蓝湛一直等着我!我从来都不知道他们的缘分会不会到尽头了!

    所有的一切在倾刻间化为无数粉色的hua瓣。hua瓣染上火焰化为灰烬,随风飘散......

    或许这就是成长吧,他们的经历也许很普通,甚至会有“悲伤”的感觉,但芳经作为好朋友其乐融融的快乐,是距离他们最近的感动。

    转眼,我的同学蓝湛离开我距今有7年多了,其实一直舍不得,毕竟他的离去是那么的匆匆,匆匆到我还没来得及给她道别,没来得及为她写信,哪怕只是为了应付老师布置的实践作业,真是永远的遗憾。而在他离校的这七年里,每逢在路上,看到与他气质相仿的人,我都会本能地多看两眼,再在脑海里想像,如果他还在的话,这时候会对我说什么,会在做什么,我多么想再听听他的故事和说不完的道理……他们总以为还有时间,还有机会,总抱着几丝的侥幸,相信自己是幸运的。可是不会想到生命其实是那么的脆弱,你不知道什么时间、什么地点,会发生什么情况,也许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某一位你爱的人或者爱你的人,就会离你而去。

    无论怎样,他们不得不承认,生命就是上一代人告别下一代人,一代人培养另一代人。我喜欢的一本书,高尔基《童年》中也有这样写到:在她没来之前,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,但她一出现,就把我叫醒了,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,用一根不断的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接起来,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,……这也许就是平凡中的可贵,同样,像在《星际特工:千星之城》这部关于如何面对恐惧的电影中,男主在险境中,勇敢地与外星人进行搏斗,坚持坚持再坚持,那一直支持她的,是爱人给他的战士精神,到影片的最后,唤醒男主的也依旧是,爱人的温暖笑容。虽然在顺境的时候,他们有可能会忽视爱情的重要性,但陷入困境时,爱情总是会在那里,带给你慰藉,为你消愁。

    对于父母爱呢,是他们修行的最初对象,他们每一个人,从父母那里开始,学会了包容和爱,无论发生了什么,他们都要去爱他们,孝敬他们,尊重他们。

    每次看见父母省吃俭用,辛辛苦苦地干着农活,只为供我接受更高一点的教育时,都会莫名的心酸。尽管在班里,会试父母的付出为理所应当,因为身边有太多太多爱着我的人,被爱包围;而现在终究听完老师教诲之后,看着父母渐行老去,眼睛越来越花了、耳朵越来越背了、腿脚也越来越不利索了,自己却仍旧无能为力去让他们不再这样辛苦。唯一能做的,便是在过节的时候给父母送去一声问候,也会在母亲节给母亲送康乃馨,再不时地问候一下还在读书的兄弟。毕竟,我从来到这个世界上,接触的第一种感情,是人与人情感。

    这个夏天的好事成双成对的,先是蓝湛手术成功,接着是我要读初三了!我可以和蓝湛一起去玩,和蓝湛出去玩很为我高兴,但又遗憾了起来“如果她能这个学校读书就好了!哎!”我看着我一脸沮丧,“你其实可以经常来看我,”

    “对啊,他们可以经常再见面!”一下午的时光很快流逝,最后以我在那所母校读初三结束!

    我开校了,进校开始了我的初三生活,偶尔和蓝湛通通电话,偶尔参加学校活动,或者去打打工,就是关注导演僵尸片的新动态,追他出演的戏。

    过着那多姿多彩的初三生活!每当我告诉蓝湛我最近的生活时,虽然知道我会羡慕,但却是。转眼,又到了暑假,提前去工作的我特意见到了我的另一个好友忆情。

    在等了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后,终于看到忆情姗姗到来。“对不起,车晚点了,等很久了吗?”看到忆情气喘吁吁,汗水直掉的,我也生不起气来,“还好啦,你要是再来晚点,我都要报警了!走吧,小女孩,先把东西放着,等会我请你吃大餐!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哈哈!”接过忆情手上的袋子,带着忆情去寝室。

    我和忆情在初二里也不芳放松,成了一对运动恋人,不过我不敢让我运动强度太强,经常让我看着我训练。

    两人在两年里,每一次都得到学校的全额奖学金。放假就一起在这个好大好大的城市里找工作仿佛回到初二一样,一起训练,一起打工,一起购物。。。很快,忆情到了初三,而我已经到了初三,按照学校规定,初三毕业后就可以出去找工作了。所以我和忆情去餐厅吃饭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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